您好,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变,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变更一般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工作年限按劳动合同计算,连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累积计算。
追问:签订的合同以前旧厂没有签合同,新厂签过一次合同,可是没有期限,没有日期,当时领导只是要签名字就拿走了,根本没有给我们一份,现在公司名字变了,股东跟企业法人互换,企业名字也更改,工厂制造行业没变,我的工作岗位没变,原厂厂长成了新厂副总经理,我们老员工跟着他八年,可是在新厂才四年,对于这个问题很是纠结!我们是按四年还是八年赔付计算呢?
解答:您好,这种情况需要先查工商内档,确认公司是原公司还是新注册公司,再确认年限,倾向于按较长的年限计算。
追问:你好,谢谢你以上的解答:
刚刚我在工商官网查询,
旧厂的名字xxxx,企业法人蔡某某,注册登记是2007年4月19日到2017年4月18日,现在显示状态是注销。
新厂的名字yyyy,企业法人黄某某,注册登记是2008年的5月10日到2018年的5月9日现在显示状态是确立。
这么以来当时两个工厂很可能是合并一个工厂了,企业法人和股东互换了,但是工厂制造行业没变,我们员工岗位没变,这种情况怎么计算工龄!
备注:企业法人跟股东互换可以确定!
由衷的发个感慨,我作为一个员工现在觉得老板太精明了!
解答:因为一开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述情况较复杂,具体仲裁如何认定需看双方其他证据了,如果证据不足,有可能只认可在新厂工作的时间。
追问:但是以前交综合保险的单子是旧厂交的,上面有旧厂的名字?保单我保留了,后来改社保缴费账单可以区保障中心查询的?
解答:如果原来是旧厂交的后来变更为新厂,只能证明劳动关系变更了,不能证明两者的关系。
追问:可是金山区工厂有证据证明奉贤区工厂的企业法人就是金山区工厂的股东啊!这就说明奉贤工厂搬迁到金山区这两个工厂之间要么是合并,要么就是重组!
解答:这确实是一个能够说明两者关系的证据,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您可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对此作岀认定。
解答:这确实是一个能够说明两者关系的证据,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作出有利于您的判决。您可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对此作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