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单位是医院a(事业单位,有编制)。2015年9月去医院b规培(三年规范化培训),目前仍在培训中。工资是本单位发的,大概每月2000多。去年考研的时候问过人事科科长,科长说根据国家政策,因为读研而辞职不需要赔钱。今年考上了研究生,前段时间人事科科长跟我打电话说,如果辞职,需要把这两年的规培费用还给医院a。另外,去年签过劳动合同,我仔细看了条款,没有涉及员工辞职赔偿的问题。当时人事科只让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上交了,没有给我一份。
我想咨询一下,根据法律,我是否要赔钱给医院?如果要赔的话,应该赔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