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沙买了一套房子,开放商一直拖着不交房,买房已经两年多,交房日期已经过去半年多,房子建好,一直没办下证,我们应该怎么办?想请律师帮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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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同的情况下,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同:
1、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的:直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
2、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的,在合同中应约定:
(1)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否则视为违约、卖方逾期交房。
(2)卖方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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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具体情况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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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以前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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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