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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通知 请于2017年05月12日上午10点整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厅开庭审理涉嫌金融贷款诈骗一案(出庭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地址:深圳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区司法大厦。法院传票已寄往户籍地址,若不出庭应诉,可按缺席判决处理,并且结果不利。如依据《刑法一百九十三条》当庭宣判,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万以上罚金! 法院会用这样方式通知吗?

其它综合
2017-05-11 14:15: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