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通告:刘 在 信公司恶意欠款一案,截止2017年01月14日欠款3247元。经多次协商仍不还款,达到骗取款项目的,已涉嫌欺诈,本案于2017年01月16日下午移交法院,起诉金额3247元(诉讼费、公告费、办案费、息费、律师费等,加上欠款金额总计21689元),相关法律见《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及《刑法》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二十四条。被告若不按时出庭,将按缺席判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届时竹溪县公安局会介入调查,原告: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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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具体是什么情况?是已经立案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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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属于民事纠纷,公安局不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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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具体有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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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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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矛盾,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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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