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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四月底看上一套房子,然后双方签订了买房协议,约定买方承担税费,违约金(定金)为2万元,已给付卖家。接下来是去房管局办过户手续,这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该房屋由于上一次过户是直系亲属过户,交易价格非常低,所以这次过户各种税费下来多达几十万,本人无法接受如此巨额税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撤销合同,并签字按了手印。但后来卖方以买方单方违约为由,拒绝退还定金!请问各位老师,我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主要是双方都没预料到会有如此高的税费。

房产纠纷
2017-05-09 17: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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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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