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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去医院调封存的病历,医院却欺瞒法院给提供了一份缺失护理记录、知情同意书等不完整的病历,用不完整的病历能做鉴定吗?这种行为属于隐匿还是伪造,属于犯罪吗?医院病历弄虚作假造成部分病历内容不真实,其余部分的真假存在不确定性。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事情过了快一年才起诉的,当时不知道需要尸检,更不知道尸检是有期限的,所以现在没有尸检报告。听说病历造假要承担全部赔偿。我要追究全部赔偿也要查清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刑事犯罪。如果查清事实了,就可能划清责任了,医院也许不会承担全部赔偿了。有没有一举两得的办法?以上行为都触犯了哪些刑法?需要一位对这方面很精通的律师全风险代理,只要能够完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律师费的比例好商量。案发在黑龙江。

医疗纠纷
2017-05-09 07:00: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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