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先生是二婚!我们是在拆迁后领证结婚的,婚后第四年分了安置房,现在安置房房产证他们不写我的名字!我想请问在法律上这个安置房是婚后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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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情况,拆迁安置协议的情况,以及动迁房配售过程的资金来源,双方合意等情况,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因素之一,但是具体的份额多少,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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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被安置人的话,有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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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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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当时拆迁的房屋是您先生的婚前房产或者是其家里的财产,那么拆迁安置所得房屋也同样是他的婚前财产,您无法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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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不属于拆迁安置人,加名字需要房屋权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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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安置房属于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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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你的描述该动迁房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有理由不加你的名字。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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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财产,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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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可以分得拆迁利益的,在你丈夫的财产份额里面,是包括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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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拆迁的,属于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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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