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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给个人让去购买车辆作为销售突出的奖励,车辆在自己名下,签订的是借款合同。没有具体约定服务期是几年。离职后公司追索全部车款,利息是6%多。当初说的奖励怎么现在又要钱了?公司的利率合法吗?公司追索车款合法吗?个人能不能不还这笔钱?

债权债务
2017-05-06 16: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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