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公司工作了两年,现在公司劝她离职,就是不想给休产假,就算产假也没薪,合理吗?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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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后,除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女职工,还需要对女职工进行赔偿。女职工在孕期或哺乳期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相应的工作条件。
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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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与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可以拒绝,女职工三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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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合理,这个属于违法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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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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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