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12月30号左右通过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买卖协议,协议内容为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交易履行双方责任,当时总房款62万,交中介费1万3,交房东定金1万(房东收取后写了收据)。现在我准备支付剩余房款进行房产交易时,房东要违约只同意按定金两倍赔偿。咨询过其他中介后了解到本地法院通常也是按定金2倍赔偿。但实际如今房价已上涨10万,同样的房子现在最少72万才能买得到。我想咨询两点:1我可以要求房东按照20%赔偿违约金么?2.我的第一意愿是履行合同,按照合同价进行房产交易,那么在起诉的过程中,法院是否支持我的第一意愿?能否强制执行交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