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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宾馆做前台收银工作,于3月初提出辞职,事情是这样的,前台宾馆老客人入住未登记身份证,之前管理前台的交代说这个老客人,来了不用和他要身份证,在我的班上开的,隔了2个班,3月末这个客人被举报带走了,因为未登记这事,宾馆被罚5200元,罚款警告可以接受,但是扣了我2000元的工资,两个老板才承担1200,这样合理吗?根据劳动法,作为老板应该员工承担这么多吗?

合同纠纷
2017-04-27 21:45: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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