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2016年11月7号开始休产假,2017/3/31号产假结束,因为家庭原因必须在家还孩子,所以只能辞职。原来工资3000元/月,单位说属于一线岗位影响酒店形象,我怀孕6个月的时候就调到办公室做文职工作2000元/月。2017/1/9号提交生育住院报销相关资料,生育保险中心人员明确告知2/20日之前会到公司账户。3/23日打电话询问单位相关负责人说明相关情况,然后他让我尽快去单位把离职手续办好以便于给我办理报销事宜,4/10日我去单位办好离职手续后,给他说保险报销的是他就开始推脱,给他打电话也不接听,打到他同一办公室的同事的电话让她接听,然后开始就说忙、还说不是谁催他他就得给办的,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中间牵扯到调岗减工资的事情,我自己查询过国家给单位的补贴比单位发放的工资多了几千块钱,按照相关政策我是不是能拿到多余的钱?

民事相关
2017-04-27 10: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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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