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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因工受伤,伤残鉴定等级为十级,公司给买的社保是按每个月2586买的,我实际工资是4500,现在劳务合同解除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公司不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社保按2586给的,余下的那部分公司也不给我,劳动法不是规定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本人工资的七个月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7-04-28 20:48: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有工伤保险的,除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等外,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没有工伤保险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劳动者月工资、工伤休息时间等等确定,具体程序可以委托律师操作办理。
    追问:谢谢律师,我现在纠结的是十级工伤按照劳动法不是赔偿我过去半年的平均工资七个月吗?社保只给付我2586的七个月,余下的一部分差价公司是不是要支付给我呢?
  • 你好,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诉讼,要求单位补差额,劳动仲裁不支持的话,就上法院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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