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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和2012年交了失业保险后在2013年失业,在2015年5月到2017年3月又在别的单位又交了失业保险,在2017年4月再次失业,请问两个单位的失业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吗?如果累计计算是多少年?

劳动纠纷
2017-04-26 15:30: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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