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七年了!公司有两家分厂,分别在启东与浙江两地,上海为总厂。今年上海这边要撤迁!公司要求员工到启东分厂上班!多数员工因自身条件限制不愿去,我们做的是流水线活,公司安排一条一条分段拆,员工分批撤!不愿去的就办理离职。这段时间离职了不少人,现在还有约二百人。因为你不去分厂的话,上海这边也不安排岗位给你,这就逼着员工走!有些员工也找过地方劳动部门,但是没用。因为公司在一五年从新规划一份劳动活同书让我们签!上面明确写着工作地点是“上海某公司”或“启东分公司”,员工也设多考虑就签了。现在公司就以这份合同说事!我就想找些专业人士问问这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我们还能否得到一些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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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影响合同履行的话,可以主张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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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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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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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