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男,17岁,学生)和B(女)是楼上楼下邻里关系,A住楼上,B住楼下,B以楼上经常产生生活噪音,多次与A家发生争吵,公安机关调解过多次未果。为避免再次发生纠纷,A家在外租了一套房子租住。C是B的男朋友,知道两家事情后,准备教训一下A。某日下午放学后,B到学校门口,将C找见,把C带到B家,当着B的面,辱骂A并在脸上扇耳光。
后让A回学习上晚自习。
请问:C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还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B有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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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间间隔多久呢,是否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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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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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