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免姓林小姐,现在住珠海湾仔沙,楼上漏水来我们家,又不想维修,因为,楼上在准备买卖,现在严重影响我们家生活,我们想通过法律解决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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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属于财产侵权损害,你应该向楼上的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还有一点涉及到不动产相邻权的问题,你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请求侵权人对你的损失作赔偿
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154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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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求其停止对你们家的妨害,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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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建议您先协商吧!协商不成的话,我建议您向小区物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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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相关的证据,与对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建议选择诉讼维权,要求对方修复,并支付你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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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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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