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宜信普惠贷款个2万分两年还款,说合同上加利息才25600多,我才签字的,现在我还了15期了,竟然还有1万多,这算不算是骗局,剩下的可以不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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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参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利息标准,提供您还款的凭证,如果利息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幅度部分您可以决绝支付,并到法院起诉要求拒绝支付该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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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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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由于借款人拖欠利息,证明借款人已经违约,虽然借款期限未到。出借人仍然可以提前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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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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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中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是可以要求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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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逾期的,按照合同约定已经还清的,你就别理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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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一下利息和本金总额,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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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逾期的,按照合同约定已经还清的,你就别理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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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