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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证函里面的这句:"本函仅为复核帐目之用,并非催款结算。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须及时函复。”或者对方提供了一份声明表示:此询证函不作为双方对账依据,仅作为我司内部审计使用,如滥用询证函造成的法律纠纷与贵司无关。那如果将来发生经济纠纷,这些声明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纠纷
2017-06-13 06: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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