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2009年结婚,生有一女,2015年女婿家旧房动迁,旧房承租人有7个户口(女婿的父母、女婿和外甥女及女婿姐姐一家三口,我女儿户口不在里面)现在一共分到三套动迁房(二套二室一厅,一套一室一厅)现在女婿提出离婚而且又在我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动迁房份额全部转移到其父母名下,又不要孩子,请问:如果离婚我女儿和外甥女能要回她们的动迁房权益吗?感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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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外孙女是有拆迁份额的,可以以其名义起诉要求撤销你女婿赠与父母房产的行为。而且女儿如果是外地人,外地媳妇户口没上来但结婚满一年也是有份额的。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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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外甥女的权益没有问题,至于你女儿有没有动迁入利益要进一步确定,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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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的,这种行为属于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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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女婿户口是在婚后迁入旧房,可主张,如婚前一直在旧房中,则属于女婿的个人权益,您女儿无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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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外甥女是有拆迁份额的,可以以他的名义起诉要求撤销你女婿赠与父母房产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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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和你外甥女不享有动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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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女儿如果符合同住人标准也有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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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主张自己的动迁利益。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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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陈述的情况,现在把动迁房份额全部转移到其父母名下,但是如果您的外甥女的权益应该是要保留的,不能私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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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诉讼时具体还要审查动迁协议及房屋的原始材料,先由律师调取这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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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证据证明你女儿被纳入到动迁范围,不然如果是婚前的旧房动迁属于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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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上述情况,男方的动迁利益归男方所有,夫妻离婚时不得分割子女的财产,子女的房产份额归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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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是否是安置对象?正常情况下你女儿是有份额的。如有份额离婚是可以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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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女儿应当属于同住人,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动迁份额私自转移到其父母名下,属于恶意,可以撤销,另外,孩子如果已经成年,那么他份额也是应当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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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屋中有您外甥女和女婿的动迁利益,您女儿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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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女婿户口是在婚后迁入旧房,可主张,如婚前一直在旧房中,则属于女婿的个人权益,您女儿无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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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