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在青龙场里面,离火车轨道只有100米左右,前两年,我们那开始折房子,但是我家的房子在他们划线外,划线内有三四栋房子已经开始折了。当时是赔给他们12600一个平方。我们那现在还剩下2栋房子,而且这两栋房子没有小区大门,没有保安,没有物管 甚至没有路灯,到了晚上基本没的人,更不要说超市之类的了,买包盐都要走十五分钟左右,更不要说公交车了。只能骑车或者开车。而且他们在折房子路又烂,更本不能正常生活。可以这样说,除了两栋房子,啥子都没有。我们要求拆迁主要是因为这些原因,就比如人身财产安全之类的。只有光秃秃两栋没有折的房子了共92户。现在我们剩下的92户就要求拆迁。现在他们管拆迁的已经同意了,但是给我们的拆迁费是按前两年的12600一平方给我们。这12600是之前折的那几栋的拆迁价。现在他们就说,如果我们要求折迁,就只能按这个价给我们,如果我们不同意,就不折。前两年可以用折迁这笔钱在三环内买套商品房还有剩余钱弄装修,但是现在按12600来赔,(老房子很小,我家的只有50多个平方套二)基本上买不到三环内套二的商品房,即使买到了,也没的钱装修。请问,我们现在如果不接受他给的这个拆迁价,他就不管我们继续让我们在那住,但是我们接受了,这个价我们又接受不了。请问他们现在给我们这个价是合法的吗?我们要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