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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胡律师我们是一所幼儿园,前几日一名小男孩在户外活动时,现场2名教师正与孩子一起游戏(玩球)一名男孩子意外摔伤,当时教师立即带孩子找保健医,保健医建议马上与家长联系就医当时孩子摔伤后自己爬起来,手臂能小心动一动没,4岁孩子没有大哭耐心等待家长来接(均有监控),家长带去就医后说手臂骨折了,家长要求看监控我们给看了,整个过程教师没有擅离职守。后来家长又要求用手机录制走幼儿园监控,园方因每个孩子都有隐私权拒绝了,随即家长报警,警方没有要求我们拷贝视频给家长,说只属于民事纠纷就离开了。当晚我们老师园长去家里看望孩子,家庭情绪较激动,我们说明了幼儿园的建议,每个孩子在园都有意外保险,也可免除休养期间学费,如果家长不能接受可走司法程序,由法院判决,我们也罢录像拷贝下来幼儿园留存了。与家长在家慰问时家长不饿能接受幼儿园的处理方式并提出赔偿近10万元,其中还要求赔付近期已交付的去日本旅游的费用,来弥补他们的损失。乡咨询您下在这起事故中幼儿园应承担什么责任,家长这样是否合理,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民事相关
2017-04-12 16: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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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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