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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2014年12月19日和我借的一万,当时写了还款日期是半年,也就是2015年6月19日,可直到现在他还不还,我的法律时效还有多长时间?

婚姻家庭
2017-04-15 12:43: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你的描述,还款日期在2015年6月19日,那么从这一日起开始计算到现在,还在两年期限内,建议赶紧整理好借条等,去你朋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我们曾是非常要好的哥们,我实在下不去,他现在也确实没有钱,如果我为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不想伤害他的同时,让他重新给我打个借条,然后不写还款日期,或者把还款日期往后挪,之前的借条作废,这样是不是等他什么时候有了我就可以和他要,然后照样受法律保护呢,麻烦律师了
  • 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你的描述,还款日期在2015年6月19日,那么从这一日起开始计算到现在,还在两年期限内,建议赶紧整理好借条等,去你朋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应该在2017年6月19日之前起诉解决,建议尽快起诉解决,索要给钱款
    追问:我们曾经是最要好的朋友,我实在不想伤害他,他现在确实没钱,确实还不上,如果借款日子不变,把还款期限往后挪,让他重新给我打个借条,之前的完全作废,这样的借条还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也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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