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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2016年9月28号借一朋友18000元现金,当前写有欠条,说好一个月还,现在都过去半年了,人找不到,打手机不接,现在只有一个现金借条和身份证信息,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起诉,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多长时间可以追回我的借款

债权债务
2017-04-12 22:13: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案件法律关系撰写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自己有利的诉状,加上立案需要的基本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继续调查取证,根据法律关系和法律节点组织证据清单,制作证据册,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法院提交,然后按时出庭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阶段和程序。庭审结束后提交书面代理词,等待判决结果作出,根据判决结果决定是否服判。不同案件的应诉策略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法律关系拟定、策划。一般情况下,两个月左右出结果。
  • 向法院交诉状,并出庭应诉。
  • 可以起诉,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
  • 建议找到对方的具体住址和联系方式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能找到对方,法院能正常向对方送达传票,此类案件审限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如果未能向对方正常送达传票,需公告送达传票,则期限需要半年到一年左右
  • 你好!他是哪里人,有没有其他财产,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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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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