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我想咨询一下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合同内容其中一条为买受人与2017年3月18日内将购房款全部交给中介代为保管,资金监管,并于产权过后后一个交易日内支付出卖人。可是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没有把钱打到中介账户,属不属于违约。 二、合同签有补充协议,由于合同期限内超过90天,所以考虑合同的有效性,合同过户日期约定为2017年3月18日,实际为2017年5月31日前,双方应在3月10日前到中介签订变更协议,约定过户日期;可是中介并没有通知双方去重新签定变更协议,请问此合同是否有效。 三、在重新签订变更协议时,合同内容可否变更。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