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职于一所公立医院,所在科室是医院与其他人合作成立的,所签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合同,现在上面查的严,不允许医院与其他人合作,医院现在怕查出来麻烦,现在想与我们重新再签一份合同,直接医院管理,但也属于外聘的,签合同前医院让我们先交3000元保证金,如果不交就不签合同,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保证金我们应该不应该交,如果不想交,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再继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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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非法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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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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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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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交3000元保证金不合法,但你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医院不与你签订合同不违法。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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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