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平房四间,是我奶奶的名字,在奶奶活着的时候走法律程序给了我爸爸两间,四个姑姑,一个大爷签字了,另外两间写了分家单,也分给了我爸爸,他们也都签字了。这个在拆迁时候是不是就没有四个姑姑一个大爷的事儿了?有没有法律效益?当时法庭也没要求四个姑父到场,姑父们没签字有关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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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有经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分加单等,可要求按照其约定队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若产生纠纷,可以委托律师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确定相关份额,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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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是没有他们的事情了,但是因为你们缺少法律文书,你们可以去公证处办理下手续,如果不配合,可以法院诉讼,然后确定房屋就你父亲一个人的,这样其他人不需要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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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地拆迁补偿政策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征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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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分家单和您姑姑的签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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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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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家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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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其他人不需要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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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实上是没有他们的事情了,但是因为你们缺少法律文书,你们可以去公证处办理下手续,如果不配合,可以法院诉讼,然后确定房屋就你父亲一个人的,这样其他人不需要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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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已经办理过户登记,就没有其他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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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效。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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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经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分加单等,是有效的,需要按照其约定队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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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