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3月6号跟我老公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立的案,我是被告,我们都是外地户口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今天3月22号了,没有收到任何法院的传票跟通知。案子也没有撤诉,当时立案时我们问过立案人员说两个星期内会通知的,我想问这种情况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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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没有留联系电话,有可能通知都寄去你们身份证上的地址去了。
你们是什么案由去的法院,请继续告诉我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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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法院排期确定开庭时间,不一定是二个星期内开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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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立案了你可上法院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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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等待,法院立案量很大,人手不足。程序问题不用过多担心,需要关注的是您如何做好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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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