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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2月23日入职,公司规定试用期3个月,工作满一年交社保,2017年3月12日因怀孕19周,需要请产假办停薪留职,现在公司告知试用期的3个月不算在工作年限里,从转正后开始算,说我现在工作不满一年不能交社保,也不享受带薪产假。公司的说法合理吗?工作一年多公司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五险,这合法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争取合理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7-03-13 11:40: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常规劳动案件赔偿项目包括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迟退的经济赔偿金、补缴社保、拖欠工资、加班费用等。赔偿数额与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个人工资等有重要关系。您目前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案件细节可能导致不同判决,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您现在也可以直接来电免费咨询,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
    追问:2016.2.23入职,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诉讼时效是2016.3.23-2017.3.22还是2017.2.23-2018.2.22。
  • 不合法,可以要求交保险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 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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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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