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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我们在红绿灯路口停车,然后我下车的时候没有看到后边儿有人,我就把车门打开了就碰倒了一位骑电瓶车的女士。当时他说他的手有点疼,于是我们就带她去医院检查。啊,当时我傻掉了,我就让开车的同事回家了,因为他有事。我想说我自己就能够解决,我自己带着她去的医院,结果到了医院检查完了,啥事儿也没有就是有点儿软组织挫伤,医院开了一瓶喷雾,那大姐可能也不知道要让我给多少钱然后呢,最后他决定要去交警大队。然后我就和他一起到了交警大队嗯,交警大队的人说那个备不了案,因为事故现场也没有了,当时也没有及时报案。然后交警让我叫那个同事回来,然后把行驶证和驾驶证压在的那个交警大队说如果我们解决好了,可以拿着协议,到交警大队把那个行驶证和驾驶证拿出来。这个周我就找到那个大姐谈到底要赔多少钱,结果那大姐一开口就要4500然后我们就走了。昨天晚上他发短信给我说他不要我们赔钱啦,他要告我那个同事逃逸。并且,当时没有报保险!现在的问题是我同事算不算逃逸?我们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
2017-03-11 14:07: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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