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有一些关于离婚的事情想咨询,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回复。
男女双方与2014年结婚,于2017年,女方提出离婚,在此期间,男女双方并未履行夫妻义务,白天在男方父母家吃喝,晚上回自己家睡觉,男方的衣服由母亲洗,女方的衣服自己洗。结婚时女方要求12万6千元的彩礼,以及3万多的金器,请问男方可以要回这些钱吗?要赔女方赡养费吗?女方要求赔给她青春损失费,男方要给吗?希望尽快得到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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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登记结婚了且在一起生活了,彩礼原则上不返还。金器可以为夫妻共同财产。赡养和青春损失费给女方的,没有法律依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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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要回来的可能性较小,男方不存在支付赡养费和青春损失费的情况
追问:那结婚前买给女方的金器的3万多块呢?可以要回来吗?
解答:三金可以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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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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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男方,还是女方?结婚证领了吗?哪一方更想离婚?另一方同意离婚吗?如果准备打离婚官司,还是把这些细节补充一下
追问:我是男方,有结婚证,女方更想离婚,男方如果能要回金器和彩礼钱,就同意离婚,能要回吗?没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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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