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法定年龄结婚女方走了,但举行了婚礼,女方走了不要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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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以领取结婚证为条件,子女可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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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女方依法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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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生子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抚养义务,抚养权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以及教育的因素考虑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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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没有处罚,可以对子女进行抚养,但是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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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对方承担小孩的抚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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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