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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了婚,举行了婚礼,但是没登记,婚前要了彩礼钱,现在有个一岁的孩子,男方现在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有效吗?如果女方同意离婚,除了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有那些条件有利于女方,如果请律师能给女方最多带来多打益处

婚姻家庭
2015-02-12 20:4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同居关系,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登记就不是事实婚姻,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平分。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一岁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抚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女方和孩子会适当多分。
  • 来电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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