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与朋友共同购入一套价值20万的二手房,该房是朋友公司优惠卖给内部员工的(估计比市面价便宜5万元),当时朋友出资5万,我出资15万,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朋友的名字,如今,我和朋友闹别扭要分开,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能拿回多少?谢谢各位朋友的帮助。(该20万是一次性付给朋友公司的,由我的银行卡上转到朋友公司帐户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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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如无其他协议,可以分割该房屋,但房屋只能确定为一人所有.至于数字多少,依据你们协商一致或按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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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朋友说按55分,但我毕竟出了绝大多数,不同意,如果法院判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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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意见,不过建议你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因为证据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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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按照出自多少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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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们共有的。份额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你们之间如无其他约定,根据你现在所说,你们当初买房时没有约定各自的份额,那么可根据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享有的份额。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支持这个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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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