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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里面夹带了合同补充协议,其中一条为:“如果买受人欠交楼价款以外的费用,开发商有权拒绝交房”。楼价款以外的费用没有明确指出是哪些,请问这属于格式条款吗,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17-03-05 21:38: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补充协议你有签字吗?是格式合同
    追问:签字了
    追问:补充协议总共有6大条,全部是制约买受人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点是制约开发商的,夹在合同书里面,占用一张纸页面,和字体非常小,签字时就没注意到这些,而且没有提醒和明显标注。
    追问:补充协议总共有6大条,全部是制约买受人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点是制约开发商的,夹在合同书里面,占用一张纸页面,和字体非常小,签字时就没注意到这些,而且没有提醒和明显标注。
    追问:按照购房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0日交房,至今没有通知我办理交房手续,所以我起诉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赔偿房价款的万分之三违约金,最后法院判决拨回起诉,理由是我没交付开发商的代收缴交契税费用,按补充协议我违约。所以我特别不理解,请求郑律师我该怎么辩理
  • 是的,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 条款都可以协商处理
  • 条款可以协议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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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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