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服务员。入职时说压半个月工资。我干了有5个月了。想不干了。打离职店里说你那半个月工资不给。年尾打离职才能给其他时间都不给。我想问的是。1我没有与店里签合同说同意这件事。2我签了入职合同单合同上没有这条规定这是后来说的。3店里还威胁我说;那你还没有给店里签发工资合同那。那店里不给你工资也可以不。我想问问他说这话有法律性吗?是不是不讲理啊!律师请你帮我分析下。我着案件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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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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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克扣工资,这是法律规定,对方无故扣您的工资,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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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胜诉,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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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未支付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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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