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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2月2日提出离职申请,领导批准后,于2月8日交接工作,办完离职手续后离职,现在公司以未提前30天通知公司为由,克扣我1月份工资(标准工资、绩效工资均为1540,理论上1月我应该有3250的工资,实际到手2132,),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7-02-21 15:44: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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