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公公爸在工地,带安全帽?,意外被从工地高处掉落的铁管砸到,今天意外去世,不谈赔偿,工地领到该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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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具体可以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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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安监局控告,要求追究工地的安全责任。同时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建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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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般属于雇佣关系,工地负有一定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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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赔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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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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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建议尽快请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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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