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掉我岗位,我不同意,她让我自己打辞职报告,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上面,没有关于调岗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是不可以随便给你们调岗的。当然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除外。这种情况建议你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要求处理一下。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