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北京某公司在山西的分公司,我已在分公司工作将近四年,没有劳动合同。
今年4月1日北京公司要求山西分公司解散,事前并未打任何招呼。我听说公司应支付我四个月的工资作为解聘补偿,但公司只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该起诉公司吗,是在山西起诉还是去北京起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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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等,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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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我四个月的工资作为解聘补偿.如果分公司尚未被撤销,可以只起诉分公司,也可以两个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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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公司已经撤消,单位没有给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辞退通知,来北京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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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