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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6年12月1号入职的,2017年1月2日提的离职,然后2017年1月9号办的离职,是店长批准的,工资应该是12月共1520,1月的9天不太清楚,当时离职也没人告诉我到底是多少,1月16号开工资的时候就被通知说我12月和1月的工资一共1520.我觉得不公平,为什么1月那9天就不给我工资,我就没答应,后来觉得不要就不要了吧,店长才答应说年后回来我就可以去单位拿1520元的工资,但是现在联系不到人,当时没跟我签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他们是违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17-02-25 16: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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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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