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挂名法人但是公司显示在公司占股40%实际没有)向银行贷款1100w现在公司无力承担,当时签有个人连带责任,公司有两个股东,请问我现在要承担什么责任?有没有办法脱身,我只是挂名法人,要求换法人好多次都没有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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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应当归还债权人的借款,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提供借条、汇款单、录音、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担保人如果在担保期内,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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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有个人连带责任,就需要承担还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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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直接协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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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有个人连带责任,就需要承担还钱责任。没事,别乱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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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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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还不了银行贷款,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恶意拖欠银行贷款,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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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