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业主在收到开发商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之后去验收房屋,但是在业主去房屋验收之前,开发商先强迫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并且强迫签署了一些文件,比如《钥匙交接明细单》《交楼物品明细单》等,然后才带业主去房屋进行验收。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整改的,比如墙体大面积空鼓、开裂、墙面不平、管道堵塞等等,开发商整改了两个多月还没有整改好,业主一直没能入住,也没有在最终的交房验收单上签字,而开发商却认为已经把房屋交付给业主了,不承认晚交楼,拒绝赔偿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怎么办?谢谢!

房产纠纷
2017-02-10 15:53: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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