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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工程款的官司,发包方把工程发给xx公司,xx公司把一部分工程转包给我,给我出具了一份xx公司的结算单,有xx公司授权的工作人员签字盖章。授权书在甲方,我现在起诉甲方和xx公司,(在我前面有一家起诉的,甲方出具授权,合同成立,)在我们开庭时甲方不承认我们的结算单,不承认授权,案子是一个法官审的,我们律师要求调上一个案卷,法官先给说让拿,后来又不愿意拿,我们又让当时参与工程的一个人出庭作证,他出具了相关书面手续,也出庭作证工程是我们做的,做的工程范围,开完庭我们就又准备了一份公司授权,申请补交证据,法官不让,说让我们拿证据重新起诉,(年底有结案率)要求我们撤诉重新起诉,如果不撤诉就以证据不足驳回,(我冻结了甲方几十万的账户,如果重新起诉,钱肯定就转移走了,)甲方和公司都没钱了,我就是赢了也没任何意义了,就想问下我们确实证据不足吗?能申请补交证据吗?法官为了年底结案率不接受我们的证据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6-12-28 22: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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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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