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份买的房,八月份装修好,12月地暖分水器进水口自行崩开。由于晚上没人,水漏至楼下。发生漏水后,我在没有分清责任的情况下,积极给楼下清理。并按楼下提出的品牌要求做了认真的市场调查,有2000元就给楼下全面恢复至原状。可楼下要求,凡是滴上水的家具全部要换新的。在物业的协调下,本着邻里和睦息事宁人原则。我愿意恢复楼下原状,或者赔偿5000元,可楼下百般刁难,认为他们是受害人,第一次提出赔偿11万。第二次降至4万,第三次要求涨至75000,并扬言要请黑社会。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