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6岁,在这家公司供职16年,离退休还有4年,现公司提出辞退我,按16个月工资补偿我。我想知道这样处理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公司能不能无任何理由辞退我?希望得到你们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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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问题.
1.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您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2.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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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了,通过法院的诉讼,才能更好维护你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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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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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