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民事借款合同的诉讼中,被告方发现原告方有合同欺诈,伪造签名,经庭审法院委托国家司法笔迹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书证。据此被告方能否向原审法庭提起反诉吗?如要反诉,其要件及司法程序如何掌握?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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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在诉讼进行的哪个阶段提出,我国民诉法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因为反诉提出时,庭审辩论尚未结束,原告还有反驳的机会,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否则,要是庭审辩论结束以后提出反诉,必然重新进行诉讼程序,也会造成一些重复劳动,拖延本诉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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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伪造证据,恶意诉讼,法院不支持,并可对其采取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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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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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当庭提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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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反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前提是签字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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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有没有借款事实,借款金额与原告诉求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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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反诉要求赔偿律师费等合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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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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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需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如果超过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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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