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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山东济宁人。16年9月份来烟台打工。被正程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烟台万事达机械做工。11月九号夜班被工友误操作右手中指被机器压去一截。用人单位给交了住院费。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现在我要求索赔。劳务给买的是商业保险大地团体险。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把药费报销了。可是我的伤按商业保险评残够不上。如果按照工伤保险就能评残十级。工厂和劳务派遣都不给赔偿。现在我已经出院了。由于手指头肿胀的厉害暂时不能上班。医院里面也开不出来假条了我不去上班劳务公司就不发工资。如果不上班就已旷工计算。直接按照自动离职。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上班的时候工资是5890元。可是受伤期间的工资给我发1710这样合理吗?我该如何维权。出工伤以后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都没有上报劳动保障部门。现在劳务想私了只给伤残补助金18000元。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其它综合
2016-12-12 22: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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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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