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19号签了一个租房合同,签了一年,入住日期是12月25号,我付了1000块钱的定金,12月10号我去交房租的时候,由于房东提出要求我不可以动房间里的摆设,也就是房里的东西我不可以挪动位置,而且她说每个月要看病赶不回去要在房子里住一晚上,签合同之前她没有给我说的,房东是位60多岁的阿姨,一直在说地板被划出痕迹了什么的,我感觉她要求不合理,可是又说不通,协调不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麻烦,不想租房子了,房东说要我按合同赔她两个月房租,要不然就起诉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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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解决,这样的情况您无需承担两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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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解决,这样的情况您无需承担两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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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